![]() |
![]() |
||||||||||||
残疾人证办理程序 |
||
一、龙岗区户籍残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医院病历和疾病证明到深圳市联福康复中心进行残疾等级鉴定,并取得残疾评定证明书。(联福康复中心每周三、五下午办理残疾等级鉴定) 二、取得残疾评定证明书后,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彩色照片3张(1.5寸)和残疾评定证明书到所属街道办事处残联领取(广东省深圳市残疾人办证基本状况登记表)一式四份(社区居委会、街道、区残联、市残联各存留一份)。 三、填写好登记表,带上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残疾等级鉴定证明书到所属居委会盖章,居委会留存登记表一份。 四、登记表三份连同上述有关证件到所属街道办事处验证,并在复印上加盖办事处残联公章,原件退回本人,复印件和三份登记表、照片交办事处,办事处留存登记表一份。 五、办事处将两份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残疾等级鉴定证明书的复印件、照片于每月10日前(每月一次)交区残联康复部(电话:28949104)。 六、区残疾人康复部定期统一到市残联办理,残疾人证办好后,由街道统一领回后发给本人。 |
||
Copyright© 2000-2005 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|